你知道关于合同印花税的几大容易踩雷的误区,下面就跟着好会计软件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吧!
印花税是什么意思?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活动交往中订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
印花税的征税对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
1、立合同人
2、立据人
3、立账簿人
4、领受人
5、使用人
下面小编整理了合同印花税的几大误区:
一、所有合同都需要贴印花税
印花税只对税目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也就表明印花税的征收范围采用列举的方式,没有列举凭证就不需要贴花。
二、没有履行的合同不需要贴花
无论合同是否能够兑现或者是否按期兑现都要按规定贴花。
三、合同确定但未确定金额的不需要贴花
四、未签定购销合同的不需要缴纳贴花税
五、实收资本需要年年缴纳贴花税
六、发现实收资本增加就要增加贴花税
七、企业注册资本未认缴要缴的贴花税
八、实务中按照含增值税的“合同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上面就是对于印花税的解释,还有征收的对象,合同印花税的几大易踩雷误区的解答,想要了解更多的内容,可以关注好会计软件!